我处收到印度商工部反推销局来函,,,该局5月28日宣布对原产于中国、中国台北、马来西亚、印尼、泰国和韩国的尼龙长丝(Nylon Filament Yarn)反推销期中复审事实披露。。。
该局综合考量申请方要求及产能、销售用度等因素,,,强调尼龙长丝不可分类为纺织尼龙纱或尼龙渔网纱等。。。终该局认定所有高韧性尼龙长丝(海关分类540210)均在反推销税的征收规模之内。。。
各利益攸关方可于6月4日前向该局就该披露提交谈论意见。。。
由于渔网制造业向生长中国家转移,,,印度希望成为渔网业制造中心。。。因此印度渔网制造商协会申请提倡本次复审,,,要求重新审查反推销税使用的规模,,,扫除部分渔网纱,,,使其能无限制地入口种种韧性的尼龙纱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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