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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新闻

商务部通告第号 氨纶反推销案公司更名通告

【宣布单位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
【宣布文号】通告2010年第6号

【宣布日期】2010-02-04

【实验日期】2010-02-05

  2006年10月13日 ,,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宣布2006年第74号通告 ,,决议对原产于日本、新加坡、韩国、台湾地区和美国的入口氨纶征收反推销税。。。。其中日本OPELONTEX公司(OPELONTEX Co., Ltd.)的反推销税率是12.87%。。。。

  2009年12月3日 ,,日本Toray Opelontex公司(Toray Opelontex Co., Ltd.)向商务部提交申请 ,,请求继续日本OPELONTEX公司在氨纶反推销步伐中所适用的反推销税率 ,,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纪录、变换挂号证实、谋划治理、生产装备、供货关系、客户基础以及相关公证和我驻日本大使馆(领馆)的认证文件等相关证实质料。。。。

  2009年12月15日 ,,商务部就上述申请事宜通知中国大陆氨纶工业。。。。在划准时间内 ,,中国大陆氨纶工业未提出异议。。。。

  经审查 ,,现有证据质料批注日本Toray Opelontex公司名称变换切合日内情关执法划定 ,,公司名称变换前后关于氨纶的谋划治理、生产装备、供应商关系、客户基础以及治理层职员等均未爆发转变。。。。

  据此 ,,商务部决议:

  一、由日本Toray Opelontex公司继续日本OPELONTEX公司在氨纶反推销步伐中所适用的12.87%的反推销税率及其他权力义务。。。。

  二、以日本OPELONTEX公司名称向中国大陆出口的氨纶产品 ,,适用氨纶反推销步伐中其他日本公司所适用的61.00%的反推销税税率。。。。

  本通告自2010年2月5日起执行。。。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
二〇一〇年仲春四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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